通知公告

业务办理

  • 暂无信息

办事指南

汕头软件园软件著作权登记、双软认证

及系统集成资金补助申办指南

 

    一、补助内容著作权登记费;     软件企业认定费;

软件产品登记费;   系统集成认证费。

二、补助对象:汕头软件园入园企业

三、补助条件:软件企业经入园认定之后所登记、认定、认证项目,包括:

1、著作权登记        自获得登记证书后即可申请补助;

2、软件企业认定      自获得认定证书后即可申请补助;

3、软件产品登记      自获得认定证书后即可申请补助;

4、系统集成认证      自获得认定证书后即可申请补助。

四、申报材料:

1、著作权登记

汕头软件园软件著作权登记、双软认证及系统集成资金补助申请表;

登记证书;

缴费凭证;

软件产品简介;

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提交委托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2、软件企业认定

汕头软件园软件著作权登记、双软认证及系统集成资金补助申请表;

认定证书;

缴费凭证;

软件产品简介;

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提交委托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3、软件产品登记

汕头软件园软件著作权登记、双软认证及系统集成资金补助申请表;

认定证书;

缴费凭证;

软件产品简介;

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提交委托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4、系统集成认证

汕头软件园软件著作权登记、双软认证及系统集成资金补助申请表;

认定证书;

缴费凭证;

软件产品简介;

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提交委托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注:上述申报材料中除软件产品简介和委托证明需正本一份,其余均为副本一份,申请时提交原件核对。

五、办理程序:

1、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汕头软件园服务办公室。

2、汕头软件园服务办公室定期组织专家审核。

3、申请人领取补助时需持收款收据,属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,应提交委托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。

六、补助时间:2003年开始至专项补助资金额度用完为止。

七、评选优秀软件企业(产品):汕头软件园服务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在年末对已办理补助的企业(产品)进行评选,对优秀企业(产品)颁发证书、奖金。

八、联系方式:汕头软件园服务办公室    地址:汕头市海滨路12号汕头科技馆10    联系电话:8426654

 

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
汕头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07054969号
地址:汕头海滨路科技馆16楼 电话:0754-88426622 传真:0754-88426600
法律顾问: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 王峰 技术支持:龙志科技